上火车能带狗狗吗?
不能! 1. 乘坐交通工具时,不得携带动物或者宠物,比如狗、猫等。
2. 托运的宠物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一是健康,没有传染性疾病;二是已经注射相关疫苗;三是能够自觉服从托运员的管理;四是需要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以及包装完好,符合运输要求;五是宠物必须系狗链且禁止擅自抛弃死体。
3.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物品或者其他法定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二)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事先告知人群有关安全防范措施,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 违反前款第三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严禁在车站及列车内吸烟,对吸烟行为将予以制止并进行告诫,经告诫后仍不改正的,除停止其继续购票乘车外,还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罚款处理。 (摘自百度百科)
中国实行“禁宠令”的历史由来已久:1987年,我国颁布了第一部关于限制养犬的规定——《北京市实施办法》,规定市区不准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并规定携犬外出,应当束犬绳,以免伤人。 北京作为首都,率先出台了严格意义上的全国首个城市犬只管理规定。随后很多省市也出台了自己的相关规定。但遗憾的是,这些规定大多只属于地方法规或政府规章的性质,缺乏一定的法律强制力。所以效果并不好,各地乱遛狗的现象依然屡见不鲜。
201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5条规定:“携带犬只出户,除羁养犬只的除外,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为犬只佩戴号牌;(二)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引看护;(三)牵领犬只并圈(装)养或者束(笼)吊;”该条款是关于携带犬只出户的强制性规定,违反者将被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的罚款。 但是,由于这一条属于行政立法范畴,违法成本太低,因此并没有发挥太大的作用。而且,这一规定存在一定的瑕疵:第一,没有将宠物兔等其他宠物排除在外;第二,没有规定未拴牵引带的法律责任,而事实上不拴牵引带是绝大多数被抓获的违规案例的主要原因之一。 2016年2月21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公安部提出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人民警察执法履职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对携带犬只出户未按规定使用牵引带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这个意见将于近期正式实施。
但是据我所知,目前没有任何文件说明此项规定不适用于所有火车站,只有部分高铁站执行了这项规定,比如杭州东站就是其中之一。不过我查过相关资料,发现这条规定确实属于公安部的职权范围,不属于地方政府规章的范围。所以说从理论上来说,它应该是适用于所有的火车站而不是仅限于高铁和动车站。 但问题是,现在还没有任何正式的文件来解释这一点。所以我估计很多小站应该还是会跟以前一样照旧放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