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来的宠物狗怎么处理?
谢邀 一般来讲,我是不收“流浪动物”的,不是因为“圣母",是因为…太麻烦。 第一,他们有可能带有寄生虫、细菌、病毒等; 第二,很多城市对流浪动物的收容所设置是有规定的,比如不能超过多少人,面积不得小于多少等等,并且这些收容机构不是每天都开放给民间团体去领养。所以,你很难找到收容设施齐全的收养场所。大部分对于流浪动物的收容所条件都是非常艰苦的…… 第三,流浪动物因为长期缺乏食物和安全感,身体非常弱,有些甚至会有心理疾病(如怕人)。虽然经过一段时间的调理可以慢慢好起来,但这个过程是非常艰辛的。
而题主说的这个情况就比较特殊了——狗是朋友捡回来的,并不是“流浪动物”。这种情况我就没那么多顾虑了。 第一,狗狗并没有携带什么特别致命的寄生虫或者病毒;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同时,根据本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目前,我国只有红皮书中有列名的保护动物才是真正的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共437种。 另外,根据该法第十一条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因科学研究、标本展出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经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所以,如果题主真的喜欢小狗的话,可以去办理一个狩猎证,然后按照上述法律程序来猎杀这只“土狗”。至于价钱嘛,各地标准不一样,但是一般不会太高。(如果楼主是在北京的话可以直接问我我要具体地址,我可以介绍一位专办野生动物证的律师给你认识,他的收费还是比较合理的) 不过,我还是觉得应该先找这个狗的主人。要知道,在中国,偷狗可不是什么严重的罪,而且现在养狗的人越来越多,很多人家的狗都被偷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