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犬类才能传染吗?
从传染病学的角度来说,传染病的传播途径有三种: 1、粪便传播——通过含有病毒的粪便排出体外,污染食物和水源等,他人摄入被感染的粪便是可能的传播途径 2、呼吸道传播——通过吸入被病毒污染的飞沫或气溶胶而感染 3、接触传播——通过直接或间接接触含有病毒的分泌物或被污染物体而感染 除这三个主要传播途径外,还有一些其他传播途径,比如经胎盘母婴垂直传播、动物传播(如昆虫)等。 但事实上,这几种途径都不是狂犬病的真正有效传播者。 首先,据目前所知的病原学研究数据,病毒在自然界的分布远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得多。 比如说,我国于2007年在辽宁发现了首例由啮齿动物传播的狂犬病病例。 河北邯郸地区也曾发现猪感染狂犬病并出现神经症状的报道。 所以,病毒通过消化道和呼吸道进入人体并不是不可能的。
第二,虽然犬是狂犬病毒的自然储存宿主,但病毒在狗身上并不会终身携带。有研究统计,犬群中约98%以上的个体在出生5个月内体内不存在可以检出病毒的抗体,而带有病毒的个体血清中的抗体水平与病毒的存在相一致。所以,没有抗体而又带病毒的犬,它们当然具备一定的传染性。
第三,关于“接触传播”和“动物传播”这两种传播途径,其实有很多共同点。两者都要求存在病原体,并且需要足够的病原体数量。也就是说,只有在满足了这两个条件的前提下,才谈得上传播。 对于“接触传播”来说,通常需要足够的病原体沾染至皮肤黏膜,并在局部达到一定浓度,才能够使人感染; 而对于“动物传播”而言,不仅需要有足够数量的病原体,更重要的是病原体还需要能够成功侵入周围神经系统,否则就是一次失败的入侵。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临床上绝大多数人因为犬猫等动物舔爪子、抓伤、咬人而感染的情况并不多见,反而由于处理不当使自身感染的情况却比较多。
综上,除非是特殊情况下(如实验室感染),一般认为犬种才是人类患狂犬病的唯一可靠病因。 看到这里,可能有人会说:你说的这些我都懂,但是我的邻居/朋友之前被自家小狗划伤了,后来就得了狂大病死了,肯定就是被狗狗传染了对吧! 在我们诊断疾病时,需要根据患者的病史、临床表现以及相关的检查结果来综合判断。如果因为一次外伤而导致发病,也不能排除其它疾病的可能。例如,患者被狗咬伤后,伤口处理不及时,出现了破伤风,也同样可能出现高热、精神萎靡、意识改变等症状,然而这种病是由厌氧菌感染导致的,跟狂犬病毒无关。